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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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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二、依法组强管理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受理初审,依法对各类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实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 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六、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 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商标注册和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 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
  九、 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 管理和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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